平潭縣人民政府禁火令
2025-11-20 18:46:43 來源:平潭縣人民政府平潭縣人民政府禁火令
為切實加強2025年福建省第9號森林火險橙色預警期間實驗區野外火源管控,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,保護全縣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森林防火條例》《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以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《關于發布2025年第9號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的通知》,禁火令詳情如下:
一、禁火期: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。
二、禁火區域:全縣所有林地及距林地邊緣200米范圍內。
三、禁火要求
(一)禁火期內,凡進入禁火區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嚴禁一切野外用火;
(二)嚴禁攜帶火源、火種和易燃物品進入禁火區域;
(三)嚴禁未成年人、精神病人等在無監護人有效監護下進入禁火區域。
四、執行措施
(一)本禁火令由各片區管理局(鄉鎮、街道)負責組織實施,由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;
(二)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報告,報警電話:12119 或 0591-24338689,林業違法行為舉報電話:0591-24312970,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值班室電話:0591-24313111;
(三)凡違反本禁火令的單位和個人,由林業執法部門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,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平潭縣人民政府
2025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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