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驗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開展專項執法與宣傳行動
2025-11-20 09:35:27 來源:平潭網平潭網11月20日訊(融媒體記者 陳夢菲 俞婷婷)11月1日,新修訂的《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》正式實施。連日來,實驗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開展專項執法與宣傳行動,通過“糾違+普法”,推動新規入腦入心,切實提升群眾交通安全意識。
“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在多個方面作出重要調整。”實驗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騎警大隊民警侯少俊介紹,此次修訂主要包含五大亮點:一是放寬非機動車搭載年齡限制,成人駕駛可搭載一名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;二是明確駕駛及乘坐電動自行車均須佩戴安全頭盔;三是新增禁止駕駛非機動車牽引或拴系動物的規定;四是嚴禁占用機動車道行駛,違反者將被處警告或20元罰款;五是強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管控,如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將處50元罰款。此外,針對拼裝、加裝、改裝非機動車上路行為(如解除限速、加裝電池、安裝遮雨棚等)將處200元罰款;對未懸掛、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等行為,也將依法依規處罰。
為確保新規順利實施,實驗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采取“路面糾違+定點宣傳”相結合的方式,一方面對非機動車開展交通違法整治,另一方面向群眾發放新規宣傳單,現場講解條款差異,重點解讀與群眾出行密切相關的調整內容。“下一步,平潭公安交警支隊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,創新宣傳形式,推動形成政府主導、部門協同、社會參與的非機動車治理新格局,為群眾出行營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交通環境。”侯少俊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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